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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:轉知交通部為強化癲癇疾病患者駕駛之安全,請貴院如遇癲癇疾病患者申請出具最近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時,請協助宣導交通安全規則相關事宜,請查照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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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權限一般性
日期範圍2024/10/08 ~ 2025/06/08
發布日期2024/10/08
資料來源秘書室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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