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: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之「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」第1點、第3點、第8點及第4點附表1、附表2、附表3、附表4、第6點附表8資訊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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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權限一般性
日期範圍2026/10/06 ~ 2027/02/06
發布日期2026/10/06
資料來源秘書室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