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全國聯合會函:函轉衛生福利部函,公告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、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」,並定自112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類別修訂公告
使用權限一般性
日期範圍2023/07/14 ~ 2024/03/14
發布日期2023/07/14
資料來源秘書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