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牙醫診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,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闋規定委託合格清除處理(含再利用)機構妥善清理,請查照。
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
目前台灣可進行廢牙冠回收再利用(廢棄物代碼:R-1309)之合法廠商如下:
【提醒會員院所若交由非法廠商處理,將觸犯廢清法第52條,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】
目前台灣可進行廢牙冠回收再利用(廢棄物代碼:R-1309)之合法廠商如下:
【提醒會員院所若交由非法廠商處理,將觸犯廢清法第52條,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