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:為維護愛滋感染者之就醫權益,請會員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4條及第12條規定辦理,請查照。
類別重要公告
使用權限一般性
日期範圍2023/07/19 ~ 2024/03/19
發布日期2023/07/19
資料來源秘書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