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館借用辦法
會館借用辦法
費用* | 會員優惠價*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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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 09:00 - 12:00 | 1,500 | 700 |
下午 12:00 - 17:00 | 1,500 | 700 |
晚上 19:00 - 22:00 | 3,000 | 1,000 |
晚上 22:00 - 24:00 | 3,000 | 1,000 |
備註 | *金額為新台幣。 會務人員加班費及茶水費另計。 |
- 借用手續需三天前提出申請,並由一名本會會員具保,經理事長核准,並繳清費用後使用之,不得轉借他人。
- 會館各項設備,務請愛惜使用,如有損壞,須負賠償之責。
- 會館借用之先後順序,以本會舉辦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為優先,其他借用單位得經本會協調安排。
- 使用會館,其內容應遵守政府法令及社會善良風俗,如有違者,本會得隨時終止其使用。
-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由理事會訂定之。